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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1-18 15:46:38 |   作者: 行业新闻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2,809,8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多功能薄膜、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纸基复合包装材料、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大多数都用在食品、日化、医药等领域,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塑料软包装行业经过长期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已步入成熟期。目前,消费市场容量依旧庞大,行业能够保持稳健增速;另一方面,随着跨国企业的进入,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加剧。

  公司始终专注于塑料软包装行业,凭借技术积累、产品创新、产业链协同配套以及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与客户端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论从市场规模、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还是总实力上,公司仍是国内行业中的领先者。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复杂多变:大国博弈日益加剧、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经贸摩擦此起彼伏、地理政治学冲突不断等等,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挑战,也使得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更趋复杂。尽管我国政府加大逆周期调节、积极实施稳定经济政策,经济提高速度仍呈逐季放缓趋势、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但经济运行依然稳健,稳中向好的势头没有改变。

  2019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更激烈、原材料价格多变、环保督察力度加大,经营环境形势严峻。凭借多年以来奠定的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经营管理层及员工奋力拼搏、积极应对,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市场之间的竞争能力增强,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59,972.40万元,同比增长11.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6,911.65万元,同比增长19.44%。

  报告期内,公司全方面推进安全环保常态化运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引入专业安全机构评价整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做好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总部及下属子公司VOCs治理项目顺利运行,环保治理阶段性效果明显。通过统一管控,充分的发挥总部、子公司的职能定位,强化公司总部资源配置中心、运营调控中心、品牌发展中心等作用,总部、子公司之间协调发展取得很明显的成效,子公司运行质量和经营效益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做好大客户销售和客户关系维护,在巩固老客户的基础上着重其新产品的开发,大客户集中度逐步提升;寻找新兴行业或得益于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而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行业领域,瞄准细分市场龙头,加大拓展力度,重点市场或新兴领域获得突破;切实发挥海外办事处作用,通过跨国公司全力开拓海外市场,国际业务取得较大增长。坚持以技术引领市场、以技术上的支持市场的技术理念,持续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储备和技术服务工作,全年新产品研发试制386项,技术项目申报22项,申请专利33项、获授权专利22项。同时,公司还主导参与了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技改项目全部完成,生产环境全新升级,黄山包装技改扩建和新力油墨新厂搬迁项目建成投产,各业务板块产能大幅释放,对提高生产效能、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升产品的质量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陕西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已开工建设并将于2020年投入运营,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即将启动,新项目的建设投产将给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继续保持核心管理层的稳定;加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狠抓内部控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守法意识,企业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水准不断增强。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增强软实力;构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聚焦团队、弘扬正能量,树立正面导向作用;强化薪酬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促使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进一步体现。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陕西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注册成立,纳入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吴慈生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97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3,59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8%);实现利润总额30,837.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9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6,911.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4%。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806,835股)后的总股本492,809,8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97,123,95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90,287,455.3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016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共计7,752,000.00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九、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十、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方洲、潘健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继续向永新包装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止;继续向广州永新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止;继续向黄山新力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分别用于补充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93%的股权)、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6%的股权)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5、7、8、9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传线、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线、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以传线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19年度奖金共计1,579,000.00 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七、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简历:吴昌祺:男,1941年12月出生,中国籍,高级工程师,曾任屯溪柴油机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总工程师,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和计量所所长,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董事。

  吴昌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三夏”)、黄山市华兴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商务”)、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 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064.87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方洲、潘健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华兴商务、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交易总额7,500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10,374.79万元,净资产为7,293.83万元,营业收入为14,068.48万元,净利润为2,177.90万元。(未经审计)

  2)华兴商务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餐饮服务,内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烟零售,日用百货,副食品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兴商务总资产为367.83万元,净资产126.32万元,营业收入为931.95万元,净利润为63.11万元。(未经审计)

  3)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无溶剂复合机、干式复合机、欧式制袋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宽幅薄膜分切机、塑料粒子自动称量加料设备、其他软包装加工设备等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2,280.23万元,净资产1,393.69万元,营业收入为2,258.48万元,净利润为20.20万元。(未经审计)

  4)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9,670.03万元,净资产2,894.61万元,营业收入为12,568.62万元,净利润为285.25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89.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徽州区城东工业园下街小区3号,主要经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无溶剂树脂、水性树脂、涂料、黏合剂、助剂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5,606.98万元,净资产2,348.36万元,营业收入为10,149.15万元,净利润为1,048.30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源点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永兴一路46号,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包装装潢(含印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黄山源点总资产为11,382.32万元,净资产8,485.20万元,营业收入为3,129.13万元,净利润为-431.17万元。(未经审计)

  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华兴商务100%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20%股权、持有黄山源点55%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50.1%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58.26%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黄山三夏第一大股东为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持50%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及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孙毅、鲍祖本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黄山精工、华兴商务、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依法存续经营,六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综合服务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18年1月4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华兴商务于2018年1月1日签署,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3年;华兴商务为公司提供安全防卫、工作餐、绿化等后勤保障服务;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于2018年2月1日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一2020年12月31日止。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0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缠绕膜;交易价格按照市价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公司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0年1月1日签署,甲方委托公司代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等,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提货日期等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告知公司;供应的价格最高不超过公司自购价格的101%;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公司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20年1月3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下月初内全额付款给甲方,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3日到2021年1月2日。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20年1月2日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货到30天内结清货款。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20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了2020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5、投资标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年以内),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7、投资执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投资建设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监事会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总经理鲍祖本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旭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唐永亮先生、独立董事王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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